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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善组织认定
类别 |
行政确认 |
审批部门 |
永丰县民政局 |
项目名称 | 慈善组织认定 | 权力基本编码 | 000711017000 |
设定依据 |
法律依据【法律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 第十条第二款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、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,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,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。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,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;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,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。 法律依据【法律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 第十条第二款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、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,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,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。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,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;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,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。 |
审批业务
序号 | 业务名称 | 办理机构 | 办理深度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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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慈善组织认定 | 永丰县民政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