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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

类别
行政许可
审批部门
永丰县教育体育局
项目名称 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权力基本编码 360105007000
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;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,可以推迟到七周岁。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,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。

审批业务
      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深度
     1 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永丰县教育体育局